2022鹤山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办理指引

导语 高层次人才子女有入(转)学需求,入读中小学校的,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

  一、办理对象

  (一)取得《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且在鹤山市全职工作、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并在鹤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引进对象、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目录、鹤山市教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鹤山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相关人才,在鹤山市全职工作并在鹤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其他特殊人才。

  二、办理程序

  高层次人才子女有入(转)学需求,入读中小学校的:

  1.申请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第一学期在每年5月1日前,第二学期在12月1日前,逾期不享受本办法政策照顾。

  2.市人社局汇总有关情况,向市教育局出具拟办理入(转)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和联系方式。

  3.市教育局审核验证相关佐证材料及入学材料,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

  4.有关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意见,办理好入(转)学手续。

  三、申请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二)高层次人才佐证材料、“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引进对象佐证材料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人才佐证材料,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目录和鹤山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相关人才佐证材料(由市人社局出具)、符合鹤山市教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相关人才佐证材料(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出具)。

  (三)高层次人才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高层次人才和子女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五)盖有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升小学一年级的不需要)。

  四、受理部门及时间

  受理部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办公室(沙坪街道水围村八座138号二楼人才办),联系电话:0750-8933101。请有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于5月1日前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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