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蓬江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条件及资料(转入)
导语 转入蓬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和环市街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相应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转入蓬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
序号 |
对象 (条件)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户籍学生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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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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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页 |
现役军人为蓬江辖区内服役。 |
2.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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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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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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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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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蓬江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2.人才证书 |
江门市人社局核发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和“人才绿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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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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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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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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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
(1)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4)父(母)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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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与父(母)关系的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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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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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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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页 |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非江海区户籍) |
2.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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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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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1.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父母为境外人士。 |
2.监护人资料 |
(1)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2)监护人户口簿;(3)监护人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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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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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暂住5年以上(含5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 页 |
父(母)同一方同时持有五年居住证和五年在蓬江区缴纳的社保 |
2.居住证 |
父(母)持有在蓬江区内连续不间断居住满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证》(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居住证》以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流动人口管理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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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的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连续不间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或以上的(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依时缴交,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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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说明:
1、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和环市街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相应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2、办理的转学申请的不按招生地段安排学位,根据学位班额情况统筹安排;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主城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5、凡是转入年级班额超过规定班额的,则该年级不再接收转学申请(转入);
6、办理转学时间安排每年1月1日至15日或7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时间,其他时间不受理申请;
7、咨询电话:322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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