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区春节期间哪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导语 江门市新会全区共划定9个烟花爆竹临时燃放区域,圭峰(会城)城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会全区共划定9个烟花爆竹临时燃放区域,圭峰(会城)城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区政府划定的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外,区内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
烟花爆竹临时燃放区域
(一)大泽镇。如图1所示,位于大泽镇滨江公园,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1)
(二)司前镇。如图2所示,位于司前镇中心大道名爵华府西侧200米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2)
(三)罗坑镇。如图3所示,位于罗坑镇罗坑大道与锦丰大道交叉路口旁,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3)
(四)双水镇。如图4所示,位于江林酒店后河堤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4)
(五)崖门镇。如图5所示,位于崖门镇甜水村甜水坑沿河路边,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5)
(六)沙堆镇。如图6所示,位于东升水闸东北方向100米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6)
(七)古井镇。如图7所示,位于古井镇玉洲村海边围石冲水闸侧,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7)
(八)三江镇。如图8所示,位于洋美村新中公路西侧,该地块为新中公路新能源“双碳”产业园项目地块,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8)
(九)睦洲镇。如图9所示,位于睦洲新中公路旁空地(立达加油站往三牙围方向350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图9)
三、燃放相关规定:
(一)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等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二)区内下列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高铁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
6.山林、草地等防火区;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四)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五)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全区全域全天候禁止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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