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消防支队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导语 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公布,招聘2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17日。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指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88名(含战斗员154名、驾驶员34名),消防文员2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基本条件: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战斗员岗位,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消防专业资格(如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备应急专业队管理经历的,年龄可适度放宽;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持有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驾龄以上,期间无重大违章违纪行为;

  (五)身高162cm以上;

  (六)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从事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或者文艺、体育特长人员。

  消防文员招收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四)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五)原则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特殊需求可以结合实际放宽;

  (六)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从事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或者文艺、体育特长人员。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五)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六)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七)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级津贴补贴、岗位性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保等,根据各市区工资标准及岗位的不同,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后每年收入6.3万元-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消防文员试用期后每年收入5.16万元-10.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构成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二)伙食、住宿标准,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落实。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原则上每周轮休2天。

  (四)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五)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1次/年。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添加微信号:18823072119。(由于重新制定了岗位需求,请原报名考生重新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至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月17日。

  报名步骤:

  (一)下载并完整填写《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和《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将附件2(Word文档)和附件3(Excel表格)发送至102668942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报名+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文件附件)。

  (二)应聘者添加招录微信:18823072119,添加成功后发送以下内容图片进行初审:

  1、《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正反照片。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照片。

  4、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提供照片)。

  5、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正副本照片)。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

  7、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一份(可进入政审后提供)。

  五、招聘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招聘考核,招聘考核时间预计在2月下旬(以短信和微信群通知为准)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体能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考核占50%、笔试占20%和面试占30%,报考驾驶员岗位增设驾驶技能考核,此项不计入总分。

  1、体能考核。体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三个项目,具体标准详见《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附件4)。体能考核两项以上达标(60分),且三项总成绩换算达到60分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否则予以淘汰。

  2、笔试。主要内容为时政、消防基础知识。(题库见附件5)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驾驶员技能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的驾驶技能,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此项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为驾驶员岗位,符合战斗员条件的可根据成绩和个人意愿进行调剂。

  (二)消防文员

  消防文员采取体能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别占50%,体能考核只设置合格标准,不计入总分。

  1、体能考核。男消防文员体能考核项目为1000米、俯卧撑,女消防文员体能考核项目为800米、仰卧起坐,具体标准详见《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附件4)。消防文员体能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项均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否则予以淘汰。

  2、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内容为时政、消防基础知识和行政公文写作。笔试评分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编宣传岗位视情采取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实操)的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六、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人选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历以及违法犯罪等情况。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结合考生报考岗位和意向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一)拟聘用的人员由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结合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等情况择优录取。对确定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如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淘汰:1、个人申请退出的;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存在身体不适应该岗位工作以及隐疾慢疾的;4、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集训队管理规定的;5、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二)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原则上每季度招聘一次,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需关注“江门消防”微信公众号和添加微信号:18823072119,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微信、短信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新冠感染影响,鉴于大部分人员感染后康复时间较短,身体机能尚未完全康复,请所有考生在考前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心肌炎血液筛查,并评估自身健康情况,签订《自愿参加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核测试承诺书》(附件6),在考核测试过程中因本人自身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为方便了解相关政策和反映招聘过程中的情况,设咨询电话:0750-3160062、18823072119。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六)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与解决。(七)招聘其余事项详见《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策问答》(附件7)

  十、招聘监督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96号(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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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需求表

  2、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

  4、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

  5、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6、自愿参加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核测试承诺书

  7、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策问答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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