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被注销设站资格情形

导语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涉及相关情形的,会将被注销设站资格,被注销后3年后可重新申请设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被注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年后可重新申请设站: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集中向有关地区、部门通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动态调整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科研工作站】可获江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指南、设站条件、流程、办法、补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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