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2019-2021年度)

导语 江海区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申请材料报考申请报告、备案或批复文件、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设备合同、充电基础设施输出功率证明材料、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相关声明等文件。

  答:对申请江海区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材料的要求如下:

  本次申报的充电基础设施需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办〔2019〕413号)第十三条要求做好证明材料准备,并随资金申请表格一并报送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1年建成并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因补贴实施细则尚处于修订阶段,待文件印发后如有新增资料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内容:补贴资金由充电基础设施投资方向所在市(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等;

  (2)独立占地充电设施项目需提供备案或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设备合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注设备名称及编号等识别信息);

  (5)充电基础设施输出功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铭牌等可有效证明设备型号及输出功率的材料)及形象照片等。

  (6)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7)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能源设备补贴】可获江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政策、申请方式/材料/时间、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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