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导语 江门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进行了调整,申请人当月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前。

  答:根据最新消息,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次月15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统筹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8号)要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由次月10日前改为次月15日前

  拓展阅读: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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