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动车临时牌照有效期

导语 江门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注册登记规定,对不符合新(旧)国标,以及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为临时牌证,但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有使用时间规定。

  2021年3月18日,江门市正式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注册登记规定,并对当时不符合新(旧)国标,以及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

  全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期限后,车主一旦骑行上路将面临交警处罚。建议车主尽快办理车辆注销报废手续,方可按照“一证一电”规定为新车办理上牌手续。

  按照江门市“一证一电”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政策,电动自行车在办结注销登记业务后,即向报废企业交售电动自行车3个工作日后,江门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方可再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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