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个人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导语 2015年度江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个人:8%

  养老保险缴纳费用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缴纳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60%和300%

  缴费比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个人按最低缴费基数的8.5%缴纳;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按最低缴费基数的6.5%缴纳。

  医疗保险缴纳费用计算方法:

  医疗保险缴纳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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