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孤儿能申请公租房吗?

导语 年满16周岁的鹤山市城镇户籍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独立申请,申请条件参照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可以。年满16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独立申请,申请条件参照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参照以下内容: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163元以下;

  3、家庭财产净值人均9.7万元以下;

  4、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未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包括房改购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或其他政府提供的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5.82万元以下且符合上述第4、5点条件的家庭,符合低收入条件,可优先安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鹤山公租房】可获公租房APP下载入口、申请指南、房源、租金标准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