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指南

导语 江门个体户工商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有多长?时限与费用呢?放心,江门本地宝小编将信息整理归纳好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办理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

◆ 香港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经营者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 澳门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经营者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 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经营者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 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经营者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3.《清税证明》。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按照原有规定办理,无需提交《清税证明》。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开业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办理流程

1、领取《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提交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3、领取《核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七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事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五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窗口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人乐商场侧)四楼A区市工商局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3871058、12345  投诉电话:12345

交通指引: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2路,13路,30路,28路,23路,35路,3路,36路,19路,10路,101路,4路,102路,在"人人乐商场站"下车,步行200米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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