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子居住证办理攻略
导语 流动人员在江门市内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江门市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申请条件
流动人员在江门市内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江门市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申请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资格校验显示为免材料对象则无需提供材料即可申领电子居住证。
办理入口
粤省事APP/小程序
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
办理流程
法律效力
“电子居住证”跟居住证实体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电子居住证查看
已持有江门市有效实体居住证的可通过“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查看电子居住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居住证网上申领入口,在线办理居住登记、办理指南/地点、照片拍摄回执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