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工作类居留证件申请指南

导语 江门工作类居留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办理又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的时间和地点呢?放心,江门本地宝小编将信息整理归纳好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来华任职、就业的外籍人员应持Z或R字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之内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办理材料

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有效的《检测回执》。

(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五)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18-70周岁外国人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供)。

(六)《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在外国企业驻粤代表机构任职的,还需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

(七)任职就业单位公函(注明任职情况及任职时间)。

(八)任职就业单位有效登记证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属外资企业的,还需提供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属高等院校各类文教单位的,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属外国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的,还需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批准书或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批准书)。

(九)非持Z或R字签证入境,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提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机构(如中组部、外国专家局等)出具的人才资格认定证明和公函。

2、在国内个人投资合计200万美金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及其聘雇的外国人,提供证明其投资金额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在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工作或在粤大型公司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单位的公函。

4、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提供工作单位的公函。

5、在粤从事文艺演出的,提供文化主管机构批准演出的批文。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签证、停留证件申请:7个工作日(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居留证件申请:15个工作日(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时间与地点

地点: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江门市环市二路2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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