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外事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一览

导语 江门外事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一览,详情请看下文。

  一、领事认证费 计价格【1999】466号

  (一)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二)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三)商业文件、民事类证书需加急每份(证)50元

  当事人要求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

  二、签证费

  (一)因公签证代办 粤价函【2010】453号

  1、在广州签证每人次90元

  2、在北京签证每人次200元

  (二)代办外国领事认证证60元计价格【1999】466号

  (三)领事认证代办加急证30元计价格【1999】466号

  (四)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份10元计价格【1999】466号

  三、护照、通行证代办费每人每证250元江价函【2002】144号

  四、因公护照费 免征粤财综【2012】286号、财综【201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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