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017年第二轮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导语 江门2017年第二轮教师资格认定指南,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认定范围

  6月20日至6月30日网上申报

  注: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江门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市,或为江门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根据教资字〔2017〕1号)文件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及其他不符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一律不得直接认定。在外省份高校毕业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者,各认定机构须依法受理。

  不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人员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各认定机构不受理此类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和其他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注: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官方网站(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到,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机构及受理地点

  江门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注: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市是指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挂靠在江门市各级人才机构,或在江门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对于户籍、人事(劳动)关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校所在地均不是江门市的人员,请回户籍所在地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项目

详情

认定范围

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申报时间

6月20日至6月30日

申请人类别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

网报入口

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受理认定时间

7月1日至7月14日

全部工作

截止时间

各级认定机构于受理时间内,对春季相应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式

7月21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注: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体格检查等。

  五、高职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具有江门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市,或为江门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江门市教育局直接受理。其具体认定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公示、体格检查、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

  江门高职中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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