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导语 江门本地宝(微信ID:jmenbdb)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江门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材料、流程、收费标准和办理地点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的详情请关注下文。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公告(如有必要)→实地查看→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归档

  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等)(原件);

  4、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若需地籍调查则提交)

  5、村民住宅用地四至图(原件)(村委会、国土所、镇府加盖公章);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原件);

  7、经数字化地籍测量的办证宗地图(原件);

  8、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9、属委托代办的另提交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境外的须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收费标准

  1、登记费: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规定执行。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每增加一本10元/本。

  业务受理窗口

  1、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0)3871329

  2、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50)3829857

  设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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