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导语 在领取独生子女证时,有什么事项是需要注意的?本地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领取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来了解一下吧。

  提醒: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即“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启动。按照国家确立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对新条例实施之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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