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临时牌证电动自行车可以一直使用吗?

导语 2021年3月18日起,在用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申请办理。群众购买新的电动自行车时,可选择到“带牌销售”的门店选购电动自行车。

  申领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一直使用吗?

  答: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不符合新国标或者无3C认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申领临时牌证,临时牌证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后,该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上路行驶。

  江门电动车正式牌和临时牌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牌证的有效时间、办理时限和申请条件上:  

  一、有效期及办理时限:

  临时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江门市从2021年3月18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经注册登记后核发正式牌证,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临时牌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从2021年7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二、正式牌/临时牌申请条件区别:

  正式牌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正式牌证。标准如下:

  申请临时号牌的条件

  1、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或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3、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电动车上牌指引、临时牌报废方式、办理材料/条件/流程、与临时牌证区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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