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导语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向就业单位提出申请。其中,申请条件含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895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等等其他条件。
答:根据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895元以下;
2.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
3.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4.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向就业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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