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邑康保保障范围

导语 “邑康保”作为江门市政府主导推进的惠民实事,开创了“医养结合”新模式,由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主导。

  “邑康保”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

  责任一: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各类补助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

  责任二:医保范围外住院药品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住院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需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合理治疗所需的药品费用。

  责任三:特定自费药品费用(18种)

  在保险期间内,经指定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门诊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的《特定自费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费用。

  责任四:照护服务保险金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鉴定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条件并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按月给付照护服务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邑康保】可获江门邑康保办理入口、保障范围、参保对象/条件/时间/待遇期/报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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