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用人单位招聘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对象+条件+标准)

导语 招聘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并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可以获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用人单位。

  二、申请条件:

  (1)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

  (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请说明: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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