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港澳居民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港澳居民首次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符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江门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就业者需满足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等条件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港澳居民住房补贴

  1、补贴对象:

  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指符合内地规定劳动年龄内的香港、澳门户籍居民,以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户籍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

  2、申请条件:

  2020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首次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江门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就业者需满足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者需满足至少带动1人就业并按照规定为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3、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照学历分别给予大专以下800元/人/月、本科生1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以上2000元/人/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4、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就业者提供);

  (2)个人房屋登记查询结果;

  (3)租房合同;

  (4)港澳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

  (5)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说明:

  本补贴按照年度或半年提出申请,一般上一年度的住房补贴在下一年度上半年内提出申请,上一半年的住房补贴在下一半年内提出申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Jmqyfwpt/index.do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住房补贴】可获该补贴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指南、补贴标准、申请流程/材料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