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补助

导语 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的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满足申请条件的,可以获得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

  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补助

  1、补贴对象:

  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2、申请条件:

  (1)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

  (2)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整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为200平方米以上);

  (3)上年度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为200万元以上);

  (4)在岗家政服务人员100人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30人以上(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为20人以上);

  (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6)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3、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每家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

  4、申请材料:

  (1)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2)经营收入证明材料;

  (3)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证明;

  (4)劳动合同;

  (5)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6)企业银行账户。

  5、申请说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评选,评选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我市进行资金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更多补贴类型、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指南、补贴标准、申请流程/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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