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迁到父母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投靠父母落户江门,需要准备申请人、父母身份证、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书、申请人父母户口簿、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相互关系证明等等含其他材料。

  投靠父母材料清单列表

  一、必须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父母身份证

  由公安机关核发,处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书

  按样板由申请人书写并签名

  3、申请人父母户口簿

  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簿。

  4、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已达婚龄的成年未婚子女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照版抄写或打印后签名拍照

  5、相互关系证明

  (根据实际情况四选一)

  A、出生医学证明

  B、 独牲子女证

  C、 原户籍登记资料

  D、 公安

  机关加盖专用章的亲属关系证明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根据实际情况四选一)

  A、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B、不动产权证书

  C、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D、政府公租房合同

  7、父母婚姻状况证明

  父母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书;

  二、按需选择上传的材料照片

  1、更户主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为省内人员的,且非整户申请迁入的,申请人在原户籍信息中是户主的,同时要求填写《变更户主信息申请表》拍照上传

  2、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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