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迁出户口在哪里办理?

导语 迁入地已批准迁入的、大中专招生,本市户籍的公民考取市外学习的、毕业招工分配, 户口不在学校的我市户籍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在江门市就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非本市生源学生迁回原籍的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在你的江门户口所属地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户口迁出有四种情况

  1. 拟迁入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已经批准迁入,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的;

  2. 大中专招生,本市户籍的公民考取市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将户口迁入所在院校;

  3. 毕业招工分配, 户口不在学校的我市户籍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户籍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在江门市就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并且已将户口迁入江门市的非本市生源学生,因毕业、退学或休学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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