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拍照
4、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新车站正对面
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驻驾协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天龙三街3座附近
开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三江路31号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
地址:会城三和大道北76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在线办理驾驶证换证/联系人变更入口、体检地点、江门各区县车管所信息一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