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门市蓬江区主城区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导语 江门市蓬江区主城区2021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已公布,请各位家长详细阅读招生简章后,点击蓬江区主城区2021年小学新生报名入口或扫描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
蓬江区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
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
蓬江区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出生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在市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并已打印报名回执的不需到现场再报名。没确认的需到现场进行报名。②没有在网上预报名的可直接在现场报名点填写《预报名表》后再报名。③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④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
注: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在蓬江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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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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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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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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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蓬江区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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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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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人才证明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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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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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蓬江区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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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在职消防人员证明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应急部门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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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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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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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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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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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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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 在蓬江区购房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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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已在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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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蓬江区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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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在蓬江区居住的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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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父(母) 在蓬江区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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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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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区居住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0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1年5月31日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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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至少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此材料由相关部门核实,家长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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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的父(母) 在蓬江区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适龄儿童为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户籍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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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至少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此材料由相关部门核实,家长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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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0年9月1日,且到2021年5月31日依然生效。2021年如果没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提供合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家长在网上报名后,由教育局统一将数据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 |
1、不接受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
2、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及本人的《出生证》。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6、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区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7、2020年10月份以后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8、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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