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动自行车上牌材料

导语 江门市从2021年3月18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经注册登记后核发正式牌证,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

  江门电动自行车上牌材料

  江门电动车上牌有正式牌证和临时牌证的区分,根据情况办理准备不同的材料:

  申请号牌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申请临时号牌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4、如《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或《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遗失的,填写《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声明书》后可受理。

  江门市从2021年3月18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经注册登记后核发正式牌证,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临时牌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从2021年7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电动车上牌指引、临时牌报废方式、办理材料/条件/流程、与临时牌证区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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