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动车上路行驶有什么规定?

导语 2021年3月18日起,在用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申请办理。群众购买新的电动自行车时,可选择到“带牌销售”的门店选购电动自行车。

  乘坐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有什么规定?

  (1)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靠道路的右侧行驶。

  (2)有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3)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4)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只能搭载1名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搭载乘客不得超过1人。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6)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杜绝酒后驾驶、分心驾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电动车上牌指引、临时牌报废方式、办理材料/条件/流程、与临时牌证区别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