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门市蓬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材料

导语 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江门市蓬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5日,地址为蓬江区教育局101室(江门市胜利路135号),完成网报的考生及时前往办理。

  蓬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材料(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

  1.身份证明

  (1)户口在蓬江区的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在蓬江区的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在蓬江区的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5.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色底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6.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可获教资2022下半年面试公告、网报平台、时间表、江门网上审核入口/时间/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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