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身份证换证指南
导语 江门市户籍中国公民,以及在江门市就业、居住、就读三种情形之一的非江门市户籍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换证时间
省公安厅2024年10月起已将换证有效期从3个月提前至6个月,大家可以提前准备看看身份证有效截止日期,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换证。
办理条件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江门市户籍中国公民,以及在江门市就业、居住、就读三种情形之一的非江门市户籍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自2017年7月起,身份证换领已实现全国通办,无需返回户籍地,在居住地就可以申请换领。)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注: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如伪造、买卖身份证件记录等),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具体规定以公安部门发布为准。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一张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
3、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网上申办可以不用现场采集,直接使用以前指纹)
4、原居民身份证
属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3、能证实亲属关系的证件文书(如《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
申请人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并与申请人一同前往采集指纹及同框现场照片。
非江门户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在江门市就业、居住、就读三种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医保社保、单位证明、工作证、学校证明、学生证、租房合同等)
换领程序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指引。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自助机办理、窗口办理。
具体流程:
大家只需提前准备好《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并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就可以提前申请换领。
一、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对象:
申请人为省内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非首次申领,且已领取在省内公安机关办理的,带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并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等身份证业务(丢失补领需要办理挂失业务的,需到公安窗口办理)。
通办范围:广东省21个地市。省外户籍暂不支持网办,请预填报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备注说明:
①网办业务不提供加急服务,如您急需用证,请到户政窗口说明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在窗口申请办理。
②办证工本费支付方式为“微信支付”,办理时限为申请之日起40天,请于48小时内完成缴费手续,7日未缴费系统自动撤销,未缴费或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领取方式为快递邮寄,邮费由邮寄公司到付收取。
如无法通过网上验证可选择自助办或窗口办
二、自助机办理
16周岁以上的本省户籍居民,可先到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取得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后,就近选择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如无法通过自助机验证的,可选择窗口办。
三、窗口办理
在本省居住、就业、就学的本省及省外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可准备好所需材料,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应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监护人应携同申请人一并前往,采集指纹及同框现场相片。跨省通办的,应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领取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网上办事入口,进度查询,身份证申领/补换,异地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