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导语 江门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要求
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件时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身份证期间办理,无需重复提供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指引。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入口
线上办理入口:
粤居码小程序
办理流程:
进入粤居码小程序,选择“户政服务”栏内的【临时身份证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
新昌派出所
地址:中广路
江门市新港派出所
地址:金瓯路18号
江华派出所
地址:江华一路
开平市长沙派出所
地址:良园路33号
注:以上地址信息仅供参考,身份证的办理只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收费标准
费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18元,省外20元,发邮政速递。
办理时限
成功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网上办事入口,进度查询,身份证申领/补换,异地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