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导语 在江门市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走领表、申请、初审审核(复审)、公示、轮候、分配等环节。申请人可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一门式服务中心或向就业单位领取《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需要按以下流程办理:

  1.领表: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一门式服务中心领取《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向就业单位领取《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就业单位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3.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就业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户籍、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之后还需要经过审核(复审)、公示后,再进入轮候、分配等环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公租房APP下载入口、申请指南、公示名单查询入口、申请表、房源、租金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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