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商转公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导语 借款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借款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及剩余年限均在1年以上,当前无逾期,且尚未结清等等含其他条件。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与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商转公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商转公申请人条件

  借款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1)借款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贷款;

  (2)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及剩余年限均在1年以上,当前无逾期,且尚未结清;

  (3)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4)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仅为该商业贷款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5)借款人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贷款逾期;

  (6)商转公贷款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抵押人一致;

  (7)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温馨提醒: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发送【商转公】可获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材料/方式、政策规定,常见疑问解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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