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

导语 公积金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有期限要求。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1、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存量住房,竣工时间在1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竣工时间在 11-2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竣工时间在 21-3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3、贷款最长年限的确定,除了受房屋类型不同的限制外,还要受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即借款人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有共同申请人,则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长的缴存职工可借款年限为计算依据。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5年以内,家庭成员没有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5年,但最长不得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温馨提醒: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发送【公积金贷款】可获公积金贷款网上办理入口/事项、办理指南/材料/条件、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