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无房者申请要求
导语 台山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满足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历要求、收入要求、无住房要求等等含其他条件,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台山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可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三)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3411元以下,其中申请市工业新城园区公租房的,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以下。
(四)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五)在本市工作满3个月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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