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治疗身体不适怎么办?

导语 居家治疗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出现相关情况的可以向社区报备,并前往医院治疗。

  居家治疗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必要时口服药治疗,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就近医院进行治疗,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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