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蓬江区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导语 蓬江区春节允许燃放区域为棠下镇越秀星汇观澜西边丰乐大道段区域,该区域只能在允许时间段燃放。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环境污染,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燃放

  (一)棠下镇越秀星汇观澜西边丰乐大道段区域设定为临时燃放区域,如下图红色区域所示,长约600米,燃放区域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交通管制以交警部门发布为准。

  棠下镇越秀星汇观澜西边丰乐大道段区域指引图

  (二)临时燃放区域开放燃放时间为:2024年2月9日(除夕)至2月17日(正月初八)期间每日的19时至22时。

  (三)燃放种类: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分级标准详见下文)。

  (四)在上述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附近设置了3个烟花爆竹有经营许可证的临时零售点,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可自行前往购买。

  二、烟花爆竹禁放

  除上述指定区域和燃放时间外,蓬江区全区范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要在家中大量存放烟花爆竹,更不要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者提供储存场所。

  (七)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不要在无证摊点、“朋友圈”、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

  (九)不要购买擦炮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以及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十)不要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活动。

  (十一)因安全监管需要,请关注、遵守我区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四、相关法律规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有关单位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至2024年2月17日(正月初八)结束。

  附件:烟花爆竹分级标准

  A级

  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B级

  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C级

  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D级

  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燃】可获各地烟花爆竹禁燃区最新规定以及近期烟花秀观看时间、地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