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低保家庭核查工作承接机构招募通知

导语 2017年江门市低保家庭核查工作承接机构招募通知,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招募对象

  江门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工作内容

  入户收集低保家庭数据、排查低保家庭领取社会救助金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及研报告文案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由市社协发动江门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报名参与入户核查工作。

  (二)申报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到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邮箱(2938400508@qq.com)。

  (三)入户核查阶段(2017年7月-9月)。接受入户培训后,承接机构根据《江门市低保家庭核查地区户数》要求进行入户核查(见附件2)。

  (四)项目资料提交阶段(2017年9月18日-9月30日)。由开展低保家庭核查的各社会组织提供项目资料,包括入户核查表原件、根据市社协提供的模板撰写调查报告和入户核查工作总结,提交入户核查工作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新闻宣传资料。项目资料提交的表格文档样式将在提交阶段开始前一个月发至各申报单位。

  新闻宣传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宣传活动新闻稿(须已于公共平台发布);

  2、宣传活动照片电子版(含图注);

  3、填写新闻统计表一份;

  4、在公共平台宣传的网页、活动视频等截图佐证资料。

  (五)项目资料审核阶段(2017年10月9日-10月1日)。对承接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由市社协对低保家庭核查工作汇总资料进行审核,并抽取一定比例的低保家庭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

  (六)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市社协将依据《江门市低保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评估表》对承接机构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等级,进行评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市社协对承接机构进行专业督导与过程监测。通过团体或实务督导,掌握各机构入户核查情况,对于核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妥当地给予指导解决。

  (二)根据核查内容和入户核查指引,严守专业工作伦理和纪律,合理运用调查技术,注意保密。

  (三)对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由市社协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并勒令整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扣除部分服务补贴。

  (四)鼓励通过江门社工或江门民政、江门日报等本地公众平台进行低保家庭核查相关政策及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对于低保家庭入户核查宣传工作所提交的资料,其工作开展时间在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方视为有效的宣传资料。

  (六)低保家庭核查相关政策及工作宣传活动应在宣传现场显著位置标注“低保家庭入户核查”等相关标识、字样。具体的宣传形式可多样,例如:低保家庭核查工作宣传、低保政策学习培训、低保政策入户宣传等。

  五、工作激励办法

  (一)承接机构可根据进行核查的低保家庭户数获得定额服务补助。

  (二)进行项目评级,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承接机构派发等级证书及额外津贴。

  (三)为提升活动参与度,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优秀承接机构可在江门社工、江门救灾救助等公众号平台作为社工介入低保家庭核查工作典范获得相应宣传推介。

  (四)承接机构将获得由知名高校教授主讲的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及社工介入技巧培训名额。

  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燕玲(专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750-3860560

  邮箱:2938400508@qq.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救助】可获江门救助站信息、网点地址、电话、救助范围、救助程序、应急庇护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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