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导语 江门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申请审批表、网签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供楼存折、个人信用报告,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2.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则无需提供)、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
3.有效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4.有效收入证明;
5.供楼存折;
6.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
温馨提醒:如你是需要变更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借款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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