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租房公积金提取多少钱?
导语 职工在江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500元;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高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的50%。
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间:首次申请时可提取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次提取的间隔为6个月,间隔期满后未提取的,可以在下一期累计提取。
需提供的资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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