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辞职公积金提取
导语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账户封存期间,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职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承办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个人社保缴费清单、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拓展阅读:江门公积金账户封存
1.申请条件: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工资关系的,应办理封存手续。
2.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办理材料——银行审核并打印业务受理回执
3.办理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人员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注: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职工才能办理转移或提取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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