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导语 江门公积金想要提取,符合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大修住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其中租房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额度限制。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500元;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高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的50%。
拓展阅读:提取公积金的类型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三、建造住房。
四、翻建住房。
五、大修住房。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七、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八、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九、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十、出境定居。
十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言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四、本人或直系亲尾患有列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五、享受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十六、发生事故、见义勇为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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