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支付首期购房后需满12个月提取还贷吗?
导语 江门公积金提取可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分为有按年提取还贷、按月提取还贷、部分提前还贷、提前结清贷款等情况
问: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期后,是否需要满十二个月后才能申请办理按年或按月提取还贷?
答:不需要。在银行发放贷款后,职工就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办理按年或按月提取还贷手续。
一、按年提取还贷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最新还款流水或卡对账单)、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还款期内,首次申请提取额度为贷款发放日至提取日已还本息额及申请提取之日起12个月的应还本息额,以后提取每次间隔期为12个月,期满后可再次申请,每次提取额度为上次审批间隔期满后累计实际还款额及本次申请提取之日起12个月的应还本息额,间隔期满后可重新选择提取方式。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
二、按月提取还贷
申请条件:
职工或配偶在我市缴存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贷款未结清且没有逾期;
申请人同意授权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查询贷款还款情况;
申请人的贷款曾办理按年提取还贷的,申请日与最后一次按年提取还贷的时间间隔已超过十二个月;
申请人办理贷款时未承诺不办理提取还贷业务。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最新还款清单)、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还款期内每月平均应还本息额。贷款发放后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首次提取可同时申请提取贷款发放日至提取日以自有资金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第二次及其后各次提取,可同时申请提取上次审批间隔期满后以自有资金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申请人有两笔贷款同时还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笔申请按月提取还贷。同一笔住房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应统一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借款人为申请人配偶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按月提取还贷划转规则:
每月15日统一划转,划转当天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约定金额的,按协议约定的划款金额划转;扣款当天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每月约定划款金额的,保留1元余额后,剩余余额全部划转。15日当天未能足额划转的,将在当月25日进行补扣,补扣后仍未达到约定划款金额的不再补扣。已办理提取还贷的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住房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注销或达到约定终止日期的,提取还贷业务自动终止。
本业务须申请人亲自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委托代办公证书中应明确代办事项。
三、部分提前还贷
1.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提前还款后的月还款计划表、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提前归还的贷款本息。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
2.以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最新还款清单)、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情况、同意提前还款的证明、身份证。
提取时间和额度:
提取额度不超过提前归还的贷款本息。
符合下列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可以直接转入贷款银行还款专用账户:住房贷款由我市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银行已设立还款专用账户、已办理按年提取还贷的,申请日距上一次提取之日不少于12个月。
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并请本人亲自办理。
四、提前结清贷款
1.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提前归还的贷款本息。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并请借款人亲自办理。
2.以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最新还款清单)、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表、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还清贷款本息前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归还的贷款本息。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并请借款人亲自办理。
温馨提醒: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发送【提取】可获公积金提取入口、网上提取入口、提取条件、提取类型及对应的指南、进度查询及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