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商转公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导语 借款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借款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及剩余年限均在1年以上,当前无逾期,且尚未结清等等含其他条件。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与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商转公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商转公申请人条件
借款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1)借款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贷款;
(2)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及剩余年限均在1年以上,当前无逾期,且尚未结清;
(3)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4)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仅为该商业贷款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5)借款人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贷款逾期;
(6)商转公贷款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抵押人一致;
(7)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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