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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导语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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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注意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参保+缴费”两个关键操作步骤方可正常享受待遇

  温馨提醒:预计近期税务系统缴费服务将临时暂停各参保人如因此未能操作缴费成功不用担心可待税务部门恢复缴费服务后继续按时完成缴费手续(具体时间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01个人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

  0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

  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就读的学生;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学龄前子女(含新生儿);

  持本市居民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不限户籍地、居住地参保)。

  03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注意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参保+缴费”两个关键操作步骤方可正常享受待遇

  温馨提醒:预计近期税务系统缴费服务将临时暂停各参保人如因此未能操作缴费成功不用担心可待税务部门恢复缴费服务后继续按时完成缴费手续(具体时间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04、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未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参保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参加2025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如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缴费,则从2026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参保

  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在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完成登记参保缴费,将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度中途参保的普通城乡居民如待遇等待期未执行完毕,则继续执行待遇等待期,并顺延待遇享受开始时间)。

  中途参保人员

  未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如需中途参加居民医保需按全年缴费标准办理参保缴费,成功缴费后按国家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城乡居民和在职职工之间切换参保关系

  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05参保状态查询及参保登记手续

  已成功参加本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符合2026年度参保范围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包括未停保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的,将自动默认延续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办理停保手续(含主动办理停保、系统因重复参保自动办理停保或因2025年度居民医保无缴费自动停保)或在本市首次参保的,需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参保登记。

  01、“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线上查询渠道

  扫描“粤医保”小程序登录后即可直接进入参保情况查询界面

  与家人绑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后,即可代查家人的参保状态及缴费情况。可点击以下链接了解如何代查家人的医保参保情况和缴费记录:

0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办理渠道线上办理路径

  扫描“粤医保”小程序登录后

  即可直接进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事界面

线下办理路径

  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就近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医保经办服务点(如公共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提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参保人还可通过“粤智助”自助服务终端的“我要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医保”版块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办理。

“城乡居民应征缴数据查询”线上查询渠道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我要办事】模块中,点击【查看更多】,进入页面后在【业务查询】栏目点击【城乡居民应征缴数据查询】事项功能,查询本人城乡居民医保应征缴数据。

  06缴费方式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款申报和缴纳由税务机关负责。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按照原缴费方式由银行代扣缴费或通过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自主缴费,也可在“粤税通”小程序的“委托扣费签约”页面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银行卡前往税务窗口办理城乡居民社保费网签三方协议,办理成功后将每年直接通过银行账户代扣缴费。

  我市线上自主缴费可选择“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客户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缴费。其中“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功能支持为他人缴费及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费。

  以支付宝客户端缴费为例: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缴费”→点击“去缴费”,按提示完成登录验证→进入“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页面→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核对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支付。(也可通过“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主题服务页面完成参保缴费手续)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主题服务页面

  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缴费为例:

  打开“粤医保”小程序→登录验证→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选择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缴费为例

  打开“粤税通”小程序→(选择“江门市”)→登录验证→“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新规定、网上办事入口、参保对象/方式、缴费标准、待遇、报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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