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低保户能提取吗?

导语 享受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享受保障期间,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享受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享受保障期间,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拓展阅读:

  1、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2、江门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950元/人月。低保月人均补差城镇不低于低保标准的75%,即713元/人月;农村不低于低保标准的60%,即570元/人月。

  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统一提高到15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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