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江门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江门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建造自住住房供以下证明材料: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2、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4、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存折

  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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