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材料
导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江门医保参保人,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需要准备好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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