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2点起至16日江门部分户政业务暂停办理

导语 江门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公安户政窗口在2023年2月11日12:00至2月16日0:00暂停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业务。

  关于我市部分户政业务暂停办理的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

  由于系统升级改造,我市公安户政窗口将于2023年2月11日12:00至2月16日0:00暂停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业务,其它业务正常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江门市公安局

2023年2月9日

  【拓展阅读】居住证办理条件:在江门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注意:申领居住证需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居住登记申报),申报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居住证网上申领入口,在线办理居住登记、办理指南/地点、照片拍摄回执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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